广西:用好“周转池” 编制活起来******
广西建立编制周转机制 ,解决中小学教职工缺编难题——
用好“周转池” 编制活起来
近日 ,广西北海市建立全市中小学教职工编制“周转池”,形成“全市一体 、余缺调剂、精准投放”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机制 。目前 ,通过“周转池”共为市本级、海城区和银海区补充了264个中小学教职工周转编制,有效化解了编制闲置和编制不足 的结构性矛盾。
针对广西中小学教师编制保障历史欠账较多 的困境,按照广西党委编委的部署 ,党委编办会同教育、财政 、人社等部门制定出台了《建立编制“周转池”制度推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全面达到国家标准的实施方案》 ,依托大数据管理手段在全区范围内统筹近6万个事业编制,在秋季开学前全部投放到各地中小学 ,实现区 、市 、县全面达标,历史性解决中小学教职工缺编问题 。
“大数据”统筹建“周转池”
南宁市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人数多,“入学难”一直 是群众反映较集中的焦点问题。为破解这一难题,“十三五”时期,南宁市共建成投入使用公办中小学105所,但编制紧缺问题依然难以解决 。
2020年,南宁市委编办通过回收调剂事业单位空编、核定“聘用教师控制数”等方式 ,为全市中小学增核了7000多个编制控制数 。2021年,南宁市把破解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紧缺问题作为缓解“入学难”问题 的着眼点和着力点 ,核查中小学事业编制缺口 ,抓住广西党委编办探索建立编制“周转池”的有利时机 ,争取到9977个中小学教职工周转编制 。
今年9月,南宁市将9977个中小学教职工周转编制全部下达到市本级中小学和县(市、区) ,“入学难”问题得到进一步缓解 。
广西在不改变各级各事业单位编制数的前提下,把“沉淀” 的空编“使用权”汇集起来,调剂用于基础教育领域 ,有效解决了“无米下锅”的问题 。
“区、市、县”联动整体调控
2021年,柳州市建立中小学教职工编制“周转池”制度 ,并将4394个“周转池”事业编制全部投放至全市各级中小学,专用于中小学教师用编保障 。
2021年,在柳州高中—柳城中学教共体开展“市招县用”编制管理改革试点 ,从柳城县统筹10个教师编制 ,由市委编委按照有关规定核定给柳州高中使用 ,柳高派出10名优秀骨干教师到柳城中学支教帮扶 ,形成“组团式”长效合作,达到整体帮扶提升、互惠共赢效果 。
广西根据全区各地在校学生总量变化情况 ,探索中小学编制实行“基础编+周转编”管理模式,每2—3年重新核定编制并回收和重新分配周转编制 。市 、县建立灵活的用编用人调配机制 ,按学年动态调整周转编制配备 ,推动“县管校聘”管理改革,优化区域内编制资源和师资力量均衡配置。
柳州市创设教师“市招县用”新模式。在蓄满编制总“周转池” 的同时 ,广西采取“区 、市、县”三级联动管理 ,由单一“周转池”联通为“周转池”网络,做到自治区层面整体调控,各市 、县分级下达使用 ,精确调节分配到校,形成“全区一体、余缺调剂 、周转使用” 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新机制。
全程跟踪让周转编制“放得出、收得回 、转得动”
梧州市一所高中因学科可持续发展 的需要 ,要引进3名“双一流”人才,但学校核定编制已满编 ,无法引进 ,便向编制“周转池”提出申请 。教育行政部门按照“基础编+周转编” 的管理模式,批准该校“借走”3个周转编制使用,等该校有空余编制时再归还 ,解决了因事业编制紧缺制约教师队伍发展的问题 ,打通了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的堵点 。
周转编制的“生命力”在于周转,广西对周转编制实行从“放出”到“收回”再到“轮转”的全过程跟踪调控 ,确保周转编制“放得出、收得回、转得动”,为“周转池”配上灵活 的调配“阀门”。
同时,明确中小学教职工周转编制专编专用,不得挪作他用 ,中小学只有在核定的事业编制满编或超编情况下,才能申请使用周转编制。使用周转编制 的中小学事业编制出现空编后 ,使用周转编制 的人员即转为使用核定的事业编制,通过强化规范管理 ,确保周转编制“放得出”。
为提高编制使用效率 ,当已使用周转编制的中小学出现空编时 ,系统会自动预警,自动收回所分配 的周转编制,返回到“周转池”中 ,确保“周转池”有充足的编制存量供全区中小学循环使用 ,依托技术创新确保周转编制“收得回”。周转编制 的使用由市 、县(市 、区)教育主管部门提出意见 ,同级党委编办对周转编制的使用进行实时监测 、实时预警 、效益分析,在分配的限额内实施精准调剂,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据分配到校 的周转编制指导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动态调整岗位设置,确保周转编制“转得动” 。(本报记者 周仕敏)
见到警车突然减速,重庆万州民警在私家车后备厢内发现大问题 !******url:https://m.gmw.cn/2023-01/05/content_1303245342.htm,id:1303245342
果子狸 、猪獾
是国家“三有”保护动物
法律禁止销售和食用
可有些人偏偏为一己私利铤而走险
对其实施非法猎捕并售卖
而其最终也因触犯法律而悔不当初
近日,重庆市万州区公安局太安派出所民警在辖区进行日常安全检查时,发现一辆私家车 的驾驶员见到民警时 ,神色慌乱 、极不自然。
“见到我们后 ,他迅速减缓车速 ,与我们对视时,眼神躲闪回避,我们 的第一直觉就 是其车内很可能有‘问题’。”于是 ,民警上前示意该男子停车接受检查 。
果然 ,车门打开后,民警很快便从车内后备厢查获果子狸 、猪獾等野生动物的死体(均系国家“三有”保护动物),经现场清点 ,共有2只果子狸 、被切割的猪獾肉若干。
当民警询问驾驶人刘某死体的来源时,他起初闪烁其词 ,不愿正面回答问题 ,在民警告知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猎捕野生动物的危害和严重后果后,刘某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,交代车内 的“野味”是从其父刘某华及其邻居梁某友、王某祥处获得,自己只 是准备代为售卖。
得到线索后,民警迅速前往刘某户籍所在地——云阳县故陵镇展开走访调查 ,了解到当事人刘某华 、梁某友 、王某祥三人确实存在非法狩猎行为,并从几人家中查获大量已被分割 的果子狸、猪獾等野生动物死体和多个兽捕夹 ,并对其依法予以收缴。
经现场讯问,三名犯罪嫌疑人均对自己在禁猎区 、禁猎期使用禁猎工具非法猎捕野生动物 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。
据三人供述,他们曾多次通过在居住地附近放置捕兽夹 的方式进行非法狩猎活动,对于捕获 的多只果子狸 、猪獾等野生动物 ,主要满足自己享用 ,剩余部分则委托刘某售卖,换取一些钱财 。因涉嫌非法狩猎罪,民警将三人带回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讯问 。
目前,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,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。
法条链接 :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 :
【危害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罪】非法猎捕 、杀害国家重点保护 的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 的,或者非法收购、运输、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 、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 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,并处罚金;情节严重的 ,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,并处罚金;情节特别严重的 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
【非法狩猎罪】违反狩猎法规,在禁猎区、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 的工具 、方法进行狩猎 ,破坏野生动物资源 ,情节严重 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罚金。
【非法猎捕 、收购、运输 、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】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,以食用为目 的非法猎捕、收购、运输 、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 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 的陆生野生动物 ,情节严重的 ,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。
警方提醒 :野生动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 ,禁猎期 的非法狩猎行为破坏野生动物 的繁殖 ,不利于野生动物 的多样化发展。同时,食用野生动物极大可能感染病毒或致病菌,甚至引发重大疫情。所以 ,为了您及家人 的健康 ,请拒捕食野生动物 。
在此,蜀黍希望广大群众增强环保意识,自觉遵守法律法规,并与警方密切配合 ,共同抵制非法狩猎行为 ,若发现相关案件线索 ,请立即举报 !公安机关将对非法捕猎、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严惩不贷 。
稿件来源:万州公安
(文图:赵筱尘 巫邓炎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