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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发靠谱的平台2024-03-26

台湾气象部门称台东发生地震 高雄捷运等一度停驶******

  中新社台北12月22日电 据台湾气象部门消息 ,台东近海22日12时36分发生里氏规模5.2级地震,最大震度4级 ,台湾南部地区有震感 ,目前暂无灾损传出 。

  综合中央社 、联合新闻网、中时新闻网等台湾媒体报道 ,此次地震震中位于台东县政府西南方向28.8公里,震源深度7.2公里。全台各县市最大震度为:台东县4级 ,高雄市 、屏东县 、花莲县 、云林县、南投县2级,台南市 、嘉义县、彰化县等县市测得1级震度 。

  有民众表示 ,地震发生时摇晃剧烈,会议室垂吊式投影机摇晃明显。高雄捷运 、轻轨全线列车一度停驶,后恢复慢速行驶 。

  台湾本月以来已多次发生里氏规模5.0级以上地震 ,其中花莲海域分别于8日和15日发生5.6级和6.2级地震。(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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蹭热点事件真假难辨 专家呼吁厘清网络发言法律边界******

  蹭热点事件时有发生真假难辨 专家呼吁

  厘清网络发表言论 的法律边界

  □ 本报记者  韩丹东

  □ 本报实习生 王意天

  前不久,一则“囤‘蒙脱石散’应对XBB毒株出现的胃肠道症状” 的消息登上热搜,起因是当事人发布了一条提醒亲朋好友的朋友圈 ,被人截图后广泛传播 ,最终使得药品“蒙脱石散”一夜脱销。

  尽管当事人在朋友圈中澄清文字内容均为个人理解和猜测 ,但朋友圈的截图在一次次的传播中已然变了味,不少人将截图断章取义 ,在网络中广泛传播。

  事发后 ,当事人表示自己已经到当地派出所做笔录,并接受了民警 的批评教育。

  类似 的情况绝非个例,许多信息的源头就来自于社交群聊天、朋友圈截图 ,因此引发 的虚假不实消息、蹭热点事件 、随意杜撰事件时有发生,使得广大网民难以分辨真假,一些消息甚至造成了不良影响 。

 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

  自觉抵制不当言论

  在社交平台发表言论的法律边界在何处呢 ?

  2017年6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网络安全法明确了所要规范的网络言论类型 :任何个人和组织使用网络应当遵守宪法法律 ,遵守公共秩序,尊重社会公德,不得危害网络安全 ,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 、荣誉和利益 ,煽动颠覆国家政权、推翻社会主义制度,煽动分裂国家 、破坏国家统一,宣扬恐怖主义、极端主义,宣扬民族仇恨 、民族歧视,传播暴力 、淫秽色情信息,编造、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 ,以及侵害他人名誉、隐私、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等活动 。

  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教授姚金菊认为,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,法律尊重和保护公民个人言论自由,但所有网民都应当遵纪守法 ,坚守网上言论自由底线 。对于在互联网上发布不实、不当言论,蓄意歪曲事实、编造传播谣言 ,扰乱社会秩序 的,公安机关有权依法处理 ,造成恶劣影响、情节严重的 ,警方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。

  “每个公民都要对自己的网络言行负责 ,希望每个公民、网民 ,自觉抵制不当言论 、恶意攻击等不良信息 ,不轻信、不转发,请广大网民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,共同维护和谐网络环境 。”姚金菊呼吁。

 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主任周旭亮认为 ,社交媒体不是法外之地 ,发表言论亦有法律边界。网络言论不当可能触犯 的法律包括民法典、刑法 、治安管理处罚法、网络安全法等。

  周旭亮提醒说,一定要注意网络言论要以事实为基础,不能以侮辱、诽谤言论贬损他人人格,不触及他人隐私 ,不公开发布他人未经许可 的个人信息及肖像,更不能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泄露国家秘密 。具体行为的认定在实践中需要借助司法人员 的中立判断,通过充分利益衡量 ,依法对网络言论 的法律界限予以划分。

 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德良认为,当前社交媒体中 的言论属于一般性言论,内容应遵循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中的九不准规定 。

  理性把握言论边界

  不蹭网络热点滋事

  当网民对热点事件随意评论、发表观点时 ,存在何种法律风险呢?

  周旭亮说,如果网民利用热点事件随意发表 的言论不实,含有虚假信息,散布谣言 ,很可能会侵犯他人 的名誉权或者法人的商誉,根据民法典的规定 ,需承担停止侵害、恢复名誉 、消除影响 、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 的民事责任 。如果利用热点事件发表的言论存在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的情形,情节严重 的涉嫌诽谤罪,很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 、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。如果利用热点事件发表 的言论涉嫌散布谣言,谎报险情 、疫情 、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 的 ,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,严重 的涉嫌构成编造 、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或诽谤罪等 ;尚不构成犯罪的 ,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给予拘留、罚款等行政处罚。

  “网民若利用热点事件发表言论 ,一定要谨慎理性 ,立足事实 ,客观中立,严守法律边界。”周旭亮说。

  姚金菊认为,面对热点事件,网民应当理性把握言论边界,不蹭网络热点滋事 ,不将网络当作情绪发泄之地,否则触犯法律 ,必将受到依法惩处 ,承担民事 、行政甚至刑事责任。

  姚金菊说 ,若网民利用热点事件随意发表言论的同时,侵犯了公民个人 的名誉权、荣誉权 ,根据民法典 的规定,需要承担停止侵害、消除影响、恢复名誉 、赔礼道歉以及赔偿损失等责任 ,如对被侵权人构成精神损害的 ,还需要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。

  “公民随意发表言论 ,出现涉及散布谣言 、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等情形,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时,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 的规定,可以处一定时限的拘留或者罚款 ;情节较重 的,可以两者并处。”姚金菊说 ,网民的言论影响恶劣 ,构成犯罪 的,应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。

  言论自由亦有限度

  网络空间仍待净化

  人们 是否可以在朋友圈中畅所欲言 ?

  刘德良告诉记者,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言论、批评监督等正当权利,公民在行使权利时也应当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 。

  周旭亮表示,朋友圈不得发布国家秘密或其他单位组织未允许公开的信息 、他人隐私等内容 ;不得发布涉黄赌毒以及暴恐内容等违法信息 ;不得发布谣言、诽谤 、侮辱他人等违法信息 ;不得以任何形式发布、展示、传播各类违禁品售卖信息,不得违规发布广告信息等,否则将面临行政或刑事处罚 。

  姚金菊认为 ,网民发布朋友圈也 是公民言论的一种表现形式,即便在虚拟世界里 ,也应受到法律规制,不得侵犯国家利益、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 。与其他言论方式相比,越来越多的人更愿意通过发布朋友圈 的方式表达思想和意愿 ,公民的言论自由权利在得到充分延伸 的同时,朋友圈的公开性也为言论侵权与犯罪行为提供了潜在的庇护 。

  “从个人利益的角度看 ,网民发布 的朋友圈不应侵犯他人隐私权;从公共利益 的角度看,朋友圈发布要以不伤害公共利益为前提;从信息内容角度来看 ,朋友圈不得发布虚假 、诋毁、侮辱性内容,也不得编造 、散布不实信息 。”姚金菊说 。

  在生活中,人们 的一些无心之言,往往被别有用心之人稍加改动 ,截取其中 的只言片语,便将白 的说成黑的 ,假的说成真的,不但迷惑了大众,也让原作者饱受辟谣之苦。

  对此 ,刘德良认为 ,当前社会公众对信息来源 的判断能力仍需加强,网络时代,公众面对信息来源很多时候会站在主观角度考虑 ,公众应做到多渠道求证 ,多方位鉴别。有关部门也应当着力打击二次传播 的造谣者,而不是将矛头指向原作者。

  如何在保障人们言论自由 的情况下净化网络空间 ,成为当下紧要任务之一。

  周旭亮认为 ,可以通过立法和普法厘清在信息网络上发表言论 的法律边界,让人们清楚哪些言论可以发表 ,哪些言论触犯了法律,从而保证广大人民群众依法、充分行使宪法赋予 的表达权和监督权 ,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言论自由 ,提供健康有序 的网络环境 ;社交平台方面 ,相关部门可以切实履行行政职责 ,积极引导平台履行自身责任和义务 ,利用技术对言论自由进行管理和监督 ,加强互联网评论服务管理 ,对污言秽语 、谣言及时清理和处置,健全服务管理制度 ;网民方面,树立法律意识 ,遵纪守法 ,倡导社会公德,保持自律和理性,文明发表言论,不利用社交平台披露他人隐私、诋毁侮辱他人 ,不造谣 、不传谣 、不信谣,不传播淫秽色情、暴力恐怖 、宗教极端等违法有害信息 ,提高辨别能力 。

  姚金菊说 ,网络空间中言论自由边界 的划定要借助法律力量加以明确,公民个人 、平台、政府 、行业、法院等各种主体要扮演好各自 的角色,共同致力于网络空间的净化 。

  姚金菊建议,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仍需进一步深化 ,互联网平台和行业应该加强自我规制和行业自律,有关部门还应尽快建立和完善基于新媒体的网络法律体系 。同时,针对新媒体场域中网络言论 的规制问题,有必要为公民设定相应的权利损害 的救济措施 ,确立权利的救济制度。

  漫画/高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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